小老头紧着作揖,算是给叶修文赔礼了。但其实他拜得却是一块石头。
“唉呀?都老成这样了,也没有人养,是挺可怜的?”
叶修文觉得自己这心太好了,但见这么可怜的小老头,难免要帮一把。
“小老头,我看你也挺可怜的,我这有一百两银票,你拿着花,......呵呵,别问我叫什么,我是雷锋,哈哈哈!......”
叶修文很高兴,自己又做了一件好事。但不想,他要走,却被那小老头给抓住了。
“恩人啊?这一百两银子,救不了小老儿的命,您还是拿走吧!”
老头不要,叶修文觉得很奇怪,在这世界上,竟然还有人,是不要钱的。
“你看,给你钱,还不要。
我跟你说,我这一看,你就是被子女赶出家门了,嫌弃你老了,没用了,把你丢出来了。
这没有关系,你跟我走,我带您打官司去,官场我熟着呢!”
叶修文毫不为己,乐于助人。
“啊?恩公,官场有熟人?”
老者一惊,死死抓住叶修文的手,都不放了。
“有啊?这当然有了,下至地方官员,上至王宫贵胄,就没有咱不认得的,......哈哈哈!你儿子,是当官的,当了官,六亲不认,不要老子了,哈哈!这没有关系,我一句话的事,他就能把你当爷爷供着!......”
叶修文很高兴,自己又办了一件好事,也不管你老爷子愿意不愿意,背起来就走。
............
此刻,叶修文背着老头走了,而相隔此地,足有十里的‘跃马镇’,却正在上演一场杀头的戏码。
县令姓‘苟’,双名‘官儿’,所以人称苟官儿。
此刻苟官儿,端坐监斩台,头顶着大太阳,不住的压茶水。
天气热,他的官服都给溚湿了。但其实,他是紧张,时不时的就看上一眼,监斩台上的两人。
这两人,是一男一女,女的长发齐腰,身着囚服,被人压在木墩上,双手反绑在身后。
嘴里还有‘麻桃’捆着,令她口不能言。
而在她身旁,还有一个傻小子,他说话不怎么利索,但却仿佛十分在意被绑的女人。
他挣扎着,似要找那个女人,但有刽子手,将他死死的按住。
口水顺着这男人的嘴角,流在了木墩上。
“唉呀!真是冤啊?那狗子,可是够可怜的,他手无缚鸡之力,怎么能杀人呢?”
“是啊!是啊!这狗官,胡乱判案,简直就是草菅人命啊?”
“哼哼?你们还不知道吧?这可是一个大案子,我可听说,这件案子,与那个黄公子有关,......”
“黄公子?你是说?”
“嘘!小声点,......”
此时提及黄公子,众人是谈虎色变,任谁也不敢多嘴了。
而也就在这时,那苟官儿,看了看天色,喊道:“天色也不早了,动手吧!”
“大人?火签令?”
“拿去,拿去!......”
铺头请令,苟官儿丢下令牌,那铺头顿时高声喊道:“大人有令,午时三刻已到,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