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眼神还盯在盘子里那只烧鸡上,可怜巴巴地说道:“奴家还饿着肚子呢!”
“那我自己先出去转上一转,你吃完饭后再来寻我就是了。”
我说完便就转身朝屋外走,就听得红袖在后叫道:“公主可莫要出那波月洞,只在谷中转转就是了。”
“不出去,不出去!”我口中答着,脚下却不停歇,出了门胡乱寻了条路,只往谷中转去。
实话讲,我还真就打算着在这山谷里转上一转,不求别的,只求先熟悉了此处的地形,万一日后宝象国大军来救,我便是做不得内应,也能有个暂时藏身之地,省得大军还未打进来呢,我这里却先叫众妖给生吃了。
山谷内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半点不显秋之萧瑟,风光倒是极好。唯一不好便是道路太绕,明明瞧着我昨日待过的那个观景台就在眼前不远,可转悠了半天,它竟然还是在“眼前不远”!也幸亏我早年曾跟着父亲母后各处跑过,练就了一双好腿脚,这才没累趴在半道上。
只这一路行来,“惊喜”实在连连。
先是一不留意在小径上踩到了条青蛇,我这里尚未惊叫出声,那条蛇却先从地上弹了起来,再落地便就变成了个青衣男子。他本向着我怒目而视,待看清我的模样,态度顿时大变,连连向我作揖赔礼,只道:“不小心惊扰公主,抱歉抱歉!”
我惊得转身便跑,没几步,又一脚踢飞了个带刺的“白球”,就听得蛇妖在后面大声疾呼道:“公主小心,那是醉大发了的白仙。”
我顾不上脚痛,只慌乱向那“白球”施了一礼,道歉道:“意外,意外,纯属意外。”
说完,也不敢去看那仍还原形着的白仙,匆匆择了条小路,狼狈而走。
这样一番折腾下来,等我心神稍定,早已是不知自己身在何处,那本要去的高亭连看都已看不到了。隐约听得耳边有流水之声,想来此处离溪流必然不远,又因刚才踢到了刺猬,脚尖还在隐隐作痛,我索性也不再去找什么高亭,只沿着小路往溪流处找去。
果然,走不多远便就瞧见了潺潺溪水,那溪不宽,水却是极为清澈,望之可一眼见底。更妙的是溪边还散落着许多大大小小的青石,可坐可卧,倒是个戏水的好地方。
我瘸着腿脚走过去,拣了块干净平整的青石坐下来,除下鞋袜细细检查脚上伤处。也幸好今日想着要在谷中多转一转,特意穿了便于行走的软靴,比绣花鞋厚实不少,靴面虽被那刺猬的尖刺扎穿了,脚趾尖上却只落了几个小小的红点,不曾见血。
我这才放了心,干脆把另只脚上的鞋袜也除下,两只脚都放入了溪水中。溪水微凉,激得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那脚上的痛感却也消散了许多,我忍不住轻舒了口气出来,一边泡着脚,一面抬头去瞧四下里的景物。
不想这一瞧,却是又惊了我一跳。
就在离我几丈远之处,一块大如磨盘的青石上,竟是卧着一个人,远远望去,除却衣衫边角偶尔随风稍稍轻摆,那人竟是动也不动一下,好似睡死了一般。
难不成,这又是某一只醉了酒的妖怪?
我一时好奇心起,提了裙角悄悄涉水过去。刚一靠近,便就闻到了浓郁的酒气,想来又是个醉倒在此处的妖怪,待到近处,瞧清那人模样,却叫我颇感意外,就见他身上只穿着白色中衣,身材颀长,面容俊美,竟是个颇有姿容的青年男子!
红袖曾说过,一般妖怪醉了酒大都会显露原形,便是道行高深的能保持人样,也多少要露出些破绽来。
我迟疑片刻,特意绕到那人身后瞧了瞧,不见尾巴,再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前来看,一张俊面棱角分明,颇具阳刚之气,其上五官鲜明深刻,如若描画,就连两只耳朵也丝毫不见异样,瞧不出半点妖气。
如此看来,这竟是个人了,真是稀罕!
我这里正惊讶着,不想他却突然睁开了眼。
他这一睁眼,我才发觉这人长得实在是好,尤其是那双修眉俊目,实难描画,便是与我那祸国殃民的三堂兄比起来,也几乎毫不逊色。我一时看得入神,竟忘了言语,直等他挑了挑眉梢,这才意识到与他距离太近,忙就往后退了半步,结结巴巴地问他道:“你醒啦?”
话一出口才觉出傻,当真是句废话,他都睁开眼了,若不是醒,难不成还是梦游不成?
那人未答,撑着手臂从青石上缓缓坐起身来,微微皱了皱眉头,也不理会我,只抬了手去捏两侧额角。
“您也是昨日来谷中观礼的宾客?”我又问。
他闻言动作一顿,先转头瞥了一眼水中倒影,这才抬眼看我,目光从头一直打量到我踩在溪水中的双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