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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林怪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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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灵在这片大森林里生活了一百多年,没有什么地方是它不知道的。那只奇特的怪物虽然躲藏的很深,也依然无法瞒过老龟。

只是龟灵有些担心,在它看来那只怪物实在是太强悍了,主人根本不是对手,去找林怪难道不是找死?

艾小海可管不了这些了,龙灵珠的重大突破已经到了最后时刻,林怪如果真的那么强悍的话,那么对于他的帮助将会是巨大的。况且,人类和动物最大的不同是好奇心,一旦好奇心被调了出来,那么根本无法控制,非要探索到事情的真相才会罢休。

一个拥有育幼袋的超级怪物,一只能连老虎都吃掉的可怕生物,对于人类来说具备多大的**力?

虽然龟灵再三劝说,但艾小海的主意已定,老龟也没了办法,只能给主人指了道路:“主人,我的速度太慢,而且去了也帮不到你的忙,万一......万一那只怪物太凶,请你一定不要和它纠缠。”

这不是废话吗?当面对怪物的时候,就算打不过了,难道还有办法跑出来吗?不够老龟也是一片好心。

小七明显的比进森林之前更加的畏惧了,这是一种动物的本能,它们能够比人类更加敏锐的察觉到危险的存在。

“小七,你要是害怕的话就留在这里。”

艾小海话一出口,小七已经接口说道:“死就死吧,万一你碰巧打败了林怪,那么多的好处我弄不到实在不甘心。”

艾小海又是好笑又是感动,

小森实在鼓不起勇气去面对那只传说中无比可怕的怪物,面对艾小海的时候有些羞愧,艾小海也不怪它,害怕,同样是动物的本能。

一群狼在一起虽然可怕,但是当看到一堆火的时候同样不敢过去,这就是本能中的畏惧。

眼看着艾小海和小七渐渐消失,小森仰起头来,对着天空“嗷呜嗷呜”嚎叫不停,过了一会,十几只它的同伴渐渐汇聚到了它的身边。

“有个人类来了。”小森向它的同伴们传递着信息。

“吃了它,吃了它。”

“我还从来没有吃过人肉,听我的太爷爷说人肉的滋味特别好。”

“人血大补,这是我太奶奶的奶奶说的,喝口人血,能多活十年。”

一片乱哄哄的声音响了起来,每只狼都兴奋不已,好像妖怪看到了唐僧肉一般。

小森冷冷的看着它们:“那个人去杀林怪了。”

一下子,刚才还乱的和菜市场似的狼群顿时安静了下来。

林怪——森林里谁不知道林怪?谁敢去找林怪?那个人类难道疯了吗?

“可惜了,林怪吃了人只怕更加厉害了。”一只狼心有不甘:“要不我们等林怪吃饱了再去找找,没准还能发现一些骨头。”

这一提议又让群狼变得兴奋起来。是啊,吃根人类的骨头对狼也大有好处啊。

小森多少曾被开启过灵智,尽管时间短暂,但此时的思维能力已经和同伴们不可同日而语,看着同伴们兴奋的样子觉得很可笑:“如果那个人类打败林怪了呢?我们将来是不是都不用再提心吊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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