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卜生倒在卧室的地板上。他穿着睡衣,左胸上扎着一把匕首,地板上满是血。看看床里,被子凌乱,这有三种可能性,一是当时他摊开被子想睡觉了,还没来及爬到床里就被扎中了,当即躺倒,二是他已经睡在床上,在床上时中了刀,他是挣扎着从床里爬出,倒在地板上的,三是他睡下了,不知什么原因又下了床,然后被凶手刺中。
“凶杀的痕迹很明显,而且我们初步判断,凶手应该是个女的,因为从卧室到客厅,有几个沾血的脚印,明显是女式高跟鞋留下的。维克曼当时就认定,这个凶手不是个专业杀手,她以前肯定没有作过案,推算一下,可能凶手原本不是有意要杀易卜生,是临时起意动的手,所以在易卜生倒下流血时,她在慌不择路中踩中了地板上的血,又在向外逃时把脚印从卧室一直带向客厅。
“那么,凶手到底真是女流,还是男性穿着女式高跟鞋冒充呢?这一点当然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但是在现场发现了一件东西,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是一枚结婚戒指,就掉在易卜生的尸体旁,上面还沾上了血,法医小心收集了上面的血,当擦拭以后,发现上面刻有一个女人名字,正是安古娜。
“维克曼和我们讨论,安古娜是易卜生的妻子,今夜正好不在家,家里恰好发生了凶杀案,老公被人杀死了,那么安古娜到底去了哪里?我们在屋子里寻找线索,在抽屉里找到了易卜生的电话本,上面有安古娜的手机号码,维克曼就让皮埃尔打电话,向安古娜报告这个噩耗……”
这时王痴人插嘴道:“维克曼之所以没有以警察的名义给安古娜打电话,而是让皮埃尔代劳,是想试试安古娜接到电话时是什么反应,看她是不是先问皮埃尔有没有报警了。因为正常情况下,一个女人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报告她家里出事,她首先关心的是老公的状况,然后马上就会不顾一切地往家赶,结果,安古娜在得知易卜生在家被杀后,果然马上就问,你有没有报警了?”
弗莱彻吃惊道:“这一点,你竟然也清楚?”
“我还知道,安古娜到家时,你们发现她赤着一双脚,是舞会主人开车送她来的,但证明她一开始是自己先跑起来的,而安古娜自己说是因为跑得急,把鞋都跑丢了。但有一位随后跟来的安古娜的朋友把鞋拿了来,她说安古娜在刚跑出朋友家时就把鞋踢掉了,是她把鞋捡回来的。”
“太神了,你说的丝毫不差,正是如此。”弗莱彻也进入角色,两眼开始发亮。“很明显,这一点是引起我们怀疑的,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安古娜听到丈夫的凶讯,急着跑回家,甚至不想请人开车送她,好像是急不可待,不过这也可能恰恰是她的借口,她是存心要把鞋给甩掉。我们立即把她的鞋拿到卧室,一比对,初步认定地板上的脚印跟她的鞋底完全吻合。”
王痴人说:“到了这时,你们认为有四条证据,戒指是第一条证据,鞋印是第二条证据,还有第三条证据,就是匕首上的指纹,以及第四条证据,戒指上的血型。”
“对对,除了戒指和鞋印,第三条证据就是匕首上的指纹,匕首把柄上留有好多枚不同的指纹,在现场勘察完毕后,剩下的就是法医的工作了。经过比对,法医认为匕首上留有的指纹,是属于两个人的,分别两个人的右手,说明当时匕首有两个人握过,其中四个指印是属于易卜生自己的,这证明易卜生被刺中后,右手曾握着匕首的把柄,想把匕首拔出来,但终因无力而没有拔出,而另有五个指纹是被易卜生的指纹覆盖过,其中三个不清楚,另有一枚只有一半清晰,真正完整的只有一枚,而正是这枚指纹,使安古娜的嫌疑徒然猛增,因为那枚完整的指纹正是她的,那半枚指纹也同她其中一个指头上的纹络的一半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