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约定一套暗号吧。”于思平也不嫌她笨了,细致道,“你觉得货好也别声张,叫我的时候嗲点儿就行了。我想要问这个值多少钱,就会过来拉你的手和你腻乎腻乎,你正好在我手心里画圈圈,一个是可买可不买,三个是必须买,个中分寸你自己斟酌就行了。”
含光点了点头,有点不大高兴,“难道每次都要被你吃豆腐?”
于思平似笑非笑,“要不然你解释一下,我为什么每回都带你去逛潘家园,解释好了也行。”
好吧,孤男寡女,看起来又完全不是兄妹,根本没那么熟悉,不装情侣,装什么都挺惹人疑窦的。再说,有个情侣的假象在,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含光思忖再三,还是点了点头,“成吧,那就这样了。——话说回来,你看到古董,真的不会头晕吗?”
“我的反应在灵气上比较剧烈。”于思平心不在焉地说,“现在针对有灵气的佛珠,还有另一套行动方案,我说说,你记一下……”
对有灵气的佛珠,于思平定下的政策是他来决定买不买,含光来配合,由于佛珠这东西,除非是名僧大德的法器,不然大部分不会特别贵,所以对于一些普通的佛珠那就直接买下,遇到好货规矩竞拍,这都没什么。需要含光配合的就是捡漏,她因为对圈子特别无知,所有黑话都听不懂,天然就是个外行人的形象,扮个无脑小女友,也许能收到奇效。
用于思平的话说,就是,“哪怕实在是讲不下价钱来,你分散一下他们的注意力也是可以的。”
分散注意力要做什么,那还用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于叔叔一看就不是君子,想做什么简直是昭然若揭。
两人商议了好一会儿,终于初步计议妥当,于思平对外是鲁国的神秘贵族,含光就是他从海外带来的小朋友,两人关系虽然亲密,但却还不算是恋人。所以平时言行举止也不必太亲昵,但又可以随时随地咬耳朵也不会引来外人侧目。至于含光的身份,由于买卖古董,这个实在都是很有钱又很有知识素养的人在做,年轻一代中会玩这个的不多见,再加上她从前虽然上过电视,但也只是地方性、时效性的小名人而已,现在女大十八变,认得她的人也不会太多的。露馅的可能,并不是很大,再加上两人也不可能每次都捡到漏,大部分时间可能只是一起游逛而已,这个完全不必担心别人误会,含光有过一次捡漏经历,对古玩市场十分热衷,合情合理合法,谁也说不了什么。
一切商议停当,两人便启程去商场,给含光采买一些‘海外殷实大小姐’风格的衣物。含光这才知道为什么上回于思平要给她买衣服了,说不定是早就打了这个主意,害怕自己穿得太寒酸,看起来太跟班,就是装他女友都没有人会相信……
如果还有下次的话,她再也不要和于思平一起逛街了。
——三个小时以后,手里大包小包都快拎满的含光气息奄奄地想:靠,合着不用自己花钱,他就开始狂买了?这比女人还购物狂是怎么回事啊?而且还容不得人插一句嘴的,买衣服的明明是她,而且她还是个女孩子,男人不都是在店外头等着的吗?哪里和他一样,根本就是把她当娃娃看待了,走到一间店,不由分说地就挑了衣服,然后试出来也不管她的意见,看一眼就决定买还是不买……
“走了。”于思平双手空空,神清气爽地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还愣着干什么?这才把你衣服买了,包、鞋还没开始呢。”
谁来赐他一道惊雷,把这个人劈回古代去吧!含光泪流满面地想。
“还不走?”于思平挑起一边眉毛,“是衣服还没买够?”
“没有没有!”下一秒,某个人便一跃而起,很狗腿地小跑了过去,“买够了买够了,现在来看看包和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