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子道:“粉墨如此颜色,却遮在妆容之下,实在可惜。”
蓝袍男子道:“它日见惯了花魁,却抵不住粉墨这一笑倾城啊。”
黑衣男子道:“粉墨,我们兄弟二人真心悦你,你可给个话儿?”
蓝袍男子点头,道:“是了是了,粉墨能为二王爷所用,定非常人。不知,粉墨可喜欢我们兄弟二人?”
华粉墨柔媚酥骨地问:“喜欢如何?不喜欢又如何呢?”
兄弟二人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才好。
华粉墨唇角噙着笑,闭上眼,道:“野外一游,方得其味,方知精妙。”
兄弟二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兴奋之色。当即吩咐车夫,将马车赶到荒郊野外无人处。
大家都是男人,不像女人那么矫情,随便找个地方鬼混一下,才最有滋味。
尤其是,一想到华粉墨很可能是二王爷的人,二人就更兴奋了。
二王爷高高在上,他的妻女高不可攀,可若能睡了二王爷的人,无论从心里还是身体上,都能得到极大的满足感。于是,一种想要蹂-躏高贵的残暴,在彼此心中悄然滋长。
车夫也是有眼力见儿的,将车赶到地方后,便躲到一边偷着乐去了。
马车里,兄弟二人将华粉墨围在了中间。
华粉墨拔下头顶的发簪,放下一头青丝,似祸国妖姬般微扬着下巴,轻咬唇角,露出一记魅惑众生的笑。
兄弟二人的呼吸急促了。
华粉墨伸手去扯蓝袍男子的外袍……
马车摇晃,伴随着男子的闷哼声,显得格外淫-靡。
车夫偷窥着车内的动静,心痒难耐,终是按耐不住,偷偷靠近,想窥探三分春色,饱饱眼福。
他透过车帘缝隙,看向车厢内的情景。
一只钢刺直接刺入他的眼睛,穿透头骨,又迅速拔出。
车夫连惊呼声都没来得及发出,便倒在了自己的血泊中,魂魄散开。
车帘被一只手掀开。那只手纤细柔美,圆润饱满的指尖,沾了艳红色的血,就像涂抹了胭脂花,有种诡谲的迤逦在悄然绽放。
帘子掀起,华粉墨坐在了车板上。
车帘落下,挡住了车厢里的两具尸体。
华粉墨一只脚踩在车板子上,一只脚垂在车板下,轻轻晃动着。晃动的那只脚上没有鞋袜,干净漂亮的脚白皙粉嫩,宛若佛主莲花座下的一片荷花瓣。一滴血,从他的小腿划下,顺着脚踝流淌过脚尖,而后坠入泥土中,流下一个暗红色的圆点。
华粉墨将身子后仰,双手撑在车板上,眯眼望着天上的阳光,轻轻哼唱着什么。
他的表情似乎十分放松,就像一个出来踏青游玩的小顽童。若非满身酒气,血染嫣红,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男子,刚刚杀了三个人。
不知为何,身上的痛苦竟令他心安。
那些因为某人的言语,而变得不知所措的心,在酒水与鲜血的浇灌中,奇迹般的被淹死了。
是的,淹死了。
他从不觉得自己怕什么,也不认为自己还算是一个人,他将自己活成了走狗,就从未渴望过做人。
有个人出现,她的身体有好闻的味道,她的尾指和他一样,有条浅浅的红线……
他以为,见到了希望。
实则,她的出现,只是为了推他一把,让他看清楚自己是谁,不过就是二王爷身边的一条恶犬罢了!恶犬尚能咬人,便留着逗弄几天。恶犬无用时,杀了吃肉也无不可。
这是他的命,挣不开的。
华粉墨伸出一只手,捂住眼睛,遮挡住头上的一片阳光。那样刺目的东西,果然不适合他。
他就应该老老实实的生活在地狱里,不应该心存幻想,渴望阳光。
将手探入车厢,摸索着,抓到自己的鞋袜。
黑衣男子没有死透,一把攥住华粉墨的手腕,气力不足地咬牙道:“可是…… 二王爷让你动手?!”
华粉墨扯回自己的手,将寻到的鞋袜重新穿回到脚上,跳下地,将火折子扔到车上。
他看着火光慢慢燃起,幽幽道:“二王爷是谁?只是恶狗不想被吃肉罢了。”衣袍翻飞,直接转身离开。
车厢里传出黑衣男子痛苦的哀嚎声。声音并未持续多久,便嘎然而止。
在痛苦面前,死是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