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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百金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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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唐伯虎提醒道:“话不是这样说,千金散尽还复来,你得学会花钱,才能挣钱。”

苏昂一撇嘴:“那也太贵了。”

贵吗?不贵。

文杰的文房四宝,可都不是普通的东西,那是举人的标配,怎么也不可能真的普通了。

但苏昂只是秀才,才点燃七把文火,而且苏昂的文山高大,想成为举人的话,还得点燃九十二把文火,并且熔炼文山。

唐伯虎觉得是个漫长的过程,也就不讲,一个阶段做一个阶段的事情,太早准备,不一定真的是未雨绸缪。

而苏昂耸耸肩膀,啐道:“一百金买一块石头,傻子才买!”

话是这样讲,但唐伯虎从苏昂的话语中,不难听出酸溜溜的味道。苏昂是秀才,面对举人使用的砚台,肯定眼馋,唐伯虎还记得自己年轻时第一次看见砚台,感觉真是难以明说。

“喜欢吗?”唐伯虎轻轻的问。

“喜欢。”苏昂照实回答。

确实是喜欢了,砚台的质感,还有砚台的光泽,当看见标价的时候,苏昂仿佛回到少年时,仿佛上学时只有生活费的自己,巴巴盯着玻璃柜台里奢侈物品的那种可望而不可及。苏昂攥紧拳头,咬紧牙:“以后买!”

“那就以后再买吧。”唐伯虎还是轻笑。

其实,面对昂贵物品的态度也是‘修身’的一种,有些人选择不择手段去得到,也有人选择压抑情感。人在世间会遇见无数选择,每个选择的不同选项都是‘修身’的磨练。也正因如此,从没有道路一致的文杰,因为从最基本的修身来讲,文杰就有十万八千种变化了。

唐伯虎没提醒苏昂,就像十二朝大家说的一样,他们帮助苏昂前进,但不会帮助苏昂选择。知天、知地、知己、知人的文杰到达一定的水准,善或者恶,早就没有明确的界限!

存天理灭人欲不一定是对;释放自我不断攫取也不一定是错。对文杰来讲,天下没有黑,也没有白,甚至没有卡在中间的灰色地带,要求的是但存一心和周纳广全。

文杰寻找的,就是囊括一切的‘圣’字。

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成圣的手段。

市集在最繁华的里街坊,和铁廊坊还有一段距离,苏昂倒也不急,一边询问唐伯虎最近学到的文章,一边漫步行走。

忽然,苏昂抬起眼睑,在前方的街道拐角,温和的阳光蓦然折射耀眼,因为那边拐出一人,身上的精铁铠甲如同明镜,把开春的阳光都反射得仿佛酷暑的灼人炙热。

铠甲之下,是一名身材匀称,长相俊美的年轻人。这人走出街道拐角,紧接靠在墙上,薄薄的嘴唇带着笑。

他的笑容和善,但在他的身上,再和蔼的笑容也都如刀般冷彻。

“好久不见,苏三郎。”广腾抬手打了个招呼。

苏昂点点头,脚步快慢不变,和广腾擦肩而过。

这是很不礼貌的,一来苏昂是公士,是最低级的爵,而广腾是第三级的爵位‘走马’,和仲兄苏尔的爵位等同;二来广腾是军伍里的百人将,身份尊贵,而且论起苏、广两家的交情,苏昂得叫广腾一声兄长。

可苏昂就是这样走过去了,什么都没说。

广腾也不介意,看着苏昂的脸,上面的翠竹刺绘让他的笑容颤动一下,忽然道:“那方砚台,我买下了。”

闻言,苏昂停下脚步,诧异的看过去。

砚台,买下了?为什么?

自己是文杰,喜欢砚台,决定以后买是应该的,虽然有做冤大头的嫌疑,但千金难买心头好,还有个说法解释一下,可广腾是任侠,广家也没有一个文杰,他买砚台做什么?做冤大头吗?

这一点不难想,很快苏昂就有些明白:百人将广腾这么做,是给广良人做说客呢。

提起广良人,就不能不说说这具身体的前一个主人。前身苏昂过去提亲,广良人说了一句‘犯律法以证真心’,前身苏昂也是个傻子,当了真,跑去触犯了律法,以至于苏家家道中落,他自己也郁闷致死。

苏昂压根不在乎广良人,而且觉得前身白痴,可南宁里的左更想杀自己,站在左更背后的人,除了广良人还有谁?

所以究根结底,苏昂在乎的是这两年左更的逼迫,而不是白痴的婚约。广腾跑来解释,铁定驴唇不对马嘴。

果不其然,广腾开门见山:“好妹婿,不要错怪良人,那次妹妹安排我说,要是你真为她触犯律法的话就让我拦着你,结果我忙起来,把事情耽搁了。”

苏昂点点头,脸上挤出真诚,指着旁边的酒肆招牌道:“小事情而已,广大哥,咱们喝酒说话?”

闻言,广腾笑弯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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