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雯认真地看着书,时不时端起边上的咖啡喝几口。
看书是她平时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不大喜欢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而是喜欢看一些比较复古的纯文学作品。
几乎每个周末,她都会到这家克巴星咖啡来坐着看书。
她其实不是很喜欢喝咖啡,喜欢来这家店纯粹是因为一种奇怪的想法,大概就是:如果我经常光顾这种消费不低的地方,那别人也许会觉得我家庭条件不错。
没错,与她清纯的外貌相反,林晓雯是一个虚荣而拜金的女生。
或许也正是因为从小就过于贫穷,才让她如此迫切地奢望金钱,才让她最终出卖了自己的肉体。
不得不说她还是有一些小聪明的,如果是在那种风月场所,哪怕她长得再好看,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短几个星期内就得到了整整五十万。
包养,显然比直接去卖要来钱快、来钱多,抱着这种想法,她找到了王一杰。
起初王一杰给出的承诺是一个月一百万,不得不说,这个数字夸张的过头了,林晓雯几乎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
但是王一杰当时是怎么想的呢?平日里,他哪怕想要勾搭某个小有名气的女明星,都不一定花得掉这么多钱,林晓雯长得是好看,但是他从小到大什么漂亮女人没见过?林晓雯从一开始在他心中就不值得花这么多钱。
只要用林晓雯根本无法拒绝的数字先哄骗她答应,等到最后,玩都玩了,她又能怎么办呢?
利欲熏心的林晓雯当时根本没想到应该先拿到钱再说,傻傻的就把身子交给了王一杰。
好在,虽然钱比一开始缩减了整整一半,但五十万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了,回过头一想,林晓雯也不是不能接受。
至于昨天晚上睡前耿耿于怀的那些话语,她也不是不能接受:
和钱比起来,被骂几声“婊子”,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要别人不知道这件事,那自己在旁人心中的形象就依然是一个清纯甜美的、拥有良好家境的美少女。
时间流逝的很快,太阳不知何时就已经快落山了。
林晓雯感觉到了饥饿,合上书站了起来,透过身旁的落地窗望向外面,夕阳的余晖洒落在街道上,街上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大多都是一副忙碌而又疲惫的模样。
这就是大部分人的常态,日复一日重复着枯燥乏味的生活,辛苦了一整天,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里,第二天起来又是一模一样的一天,如此劳累一整年,也只能拿不到十万块钱的薪资。
努力奋斗个三四年后,才能勉强付得起买房、买车的首付,日后还得为了还房贷、车贷而更加辛劳的工作,等到三四十年后,退休的他们发现,自己来到这世界上,穷极一生也没有多少轻松享受的时光。
还有一小部分人,出生就坐拥了他人难以企及的财富,他们仅仅是养只宠物,一个月所花费的金钱就比一个普通人一整年辛苦工作的工资还要多。
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富人们手上随便一只手表的价值,就远高于平凡人奋斗一生的财富。
林晓雯虽然拜金,但是她并不会看不起那些出生平凡,为了梦想、为了养活自己而到处奔波、努力奋斗的人。
她只觉得可悲。
她不希望自己的未来也是如此,如此的劳碌、疲乏。
拿起书本,看着扉页上的寄语,林晓雯轻声念道:“生活不只是为了活着。”
……
拎着打包的饭菜,穿过肮脏的巷道,拐进老旧的居民楼,走上昏暗的楼梯,林晓雯回到了家门前。
门一如既往的没锁,她轻轻一推就走了进去。
屋内一片寂静,少了那个熟悉的打鼾声。
“出去了?”林晓雯微微有些疑惑,抬手按在开关上,打开了灯。
房间登时被照亮,林栋梁正坐在地上一堆酒瓶中,怔怔地发着呆不知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