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的全名是韦斯·卡曼,是一个赏金猎人,他出生米国克萨斯州,年轻的时候就随着家里的一个长辈后面四处接取任务,常年活跃于中东、非洲等地区。
他和贝爷两人是在一次共同的野外探险中认识的,虽然不是很熟,但相互之间也联系过几次,算是有过合作经验。
赏金猎人和雇佣兵是不一样的,他们只见最大的区别就是,雇佣兵通常都是谁出钱高就帮谁卖命,但赏金猎人不会参与这种违法的活动,他们虽然也会帮主雇主打仗,但从来都只会站在当地官府的这一边。
所以他们小队最常接的任务,就是帮助官方势力,去清剿匪徒和毒枭之类的事情。
像类似贝爷今天找他的这种寻人寻物的活偶尔也会接接,只是通常来说这么轻松的工作几乎很难遇到。
那女人现在去找韦斯了,剩下贝爷等人还在桌边享用着早餐。
胡鹏三下五除二吃掉了满满一大碗的木薯,而后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大锅,起身准备去再盛一点,嘴里还意犹未尽地说道:
“没想到啊,这里的木薯竟然会这么好吃,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本来还以为这里的菜都会是那种难以下咽的类型呢,今天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了,不行不行,我还要去在装一点来。”
贝爷这时候却是放下了碗,阻止他说道:“胡,我们最好还是少吃一点比较好,今天还有很长的旅程要走,多太多可不好,而且……”
他说着又看了看碗里的东西,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一般,说道:
“而且当地的这种木薯中含有较多的氢氰酸等物质,即使是去皮煮熟了也难以避难微量毒性,如果你一次性吃太多的话,身体还不习惯,到时候就会让你又吐又拉。”
胡鹏一听他这般说,顿时就听下了脚步,也没了再来一碗的心思了,就连一旁还在吃着的萧舜和荀有两人也不由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贝爷看看他们,说道:“你们两个不用担心,这点份量还不至于闹肚子,不吃饱了等会可别没力气。”
就这样,几人继续享用起今天的早餐,只是一旁的胡鹏由于吃的太快,现在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了。
就在众人陆续吃完他们手里的木薯糊糊后,之前去找人的那个黑人女子又回来了,在她的身后正跟着一个白人男子。
这名白人男子升高一米八左右,穿着一件短袖背心,他的身材算不上壮硕,但在紧身衣物的衬托下,可以看出来他那一身具有爆发力量的肌肉线条,显得十分精干。
很明显,此人应该便是韦斯·卡曼了。
十分钟后。
“哈哈哈,贝尔,这么就没见,看来你还是老样子啊,也就只有你能在我面前杀价杀这么狠了。行吧,一万米元,谁叫这次的任务这么轻松呢,我就当是出来度个假的了。”
名叫韦斯的赏金猎人说道。
“不过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先付一半的定金,剩下的一半等到任务完成之后再转到我的账户上。”
贝爷看了看四周,询问道:“韦斯,这次就你一个人来吗?你的小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