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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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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歪扎着小辫的女孩站在树下,她穿着漂亮碎花小裙,一双小红皮鞋闪闪发亮。

一群脏兮兮的半大孩子路过,为首的男孩趾高气昂。他刚把北边小区的一帮兔崽子们打得哭爹喊娘跑走,在小伙伴之中的称呼也从“耗子”变成了“耗子哥”,尽管他才十岁出头。

大伙儿本来吵吵嚷嚷说着下次再教训哪个帮派的人云云,可在路过一条街的时候,所有人不约而同消音了,眼神都集中在一个地方。

这群有人生没人养的孩子大多生自破旧街巷里的人家,这边的女孩子家庭条件都非常一般,穿块随便什么颜色的新布裙子都要挨家挨户走一圈以示美貌,还从来没有哪个女孩会穿得像远处树下那个小女孩一样精致可爱。

如果当时有一台摄像机,能够记录下这一幕,那么毫无疑问,她静立树下的画面完全能印成可以脱销的大幅海报。

耗子哥最先回神,抬头一瞄,就见到书上挂着一只气球。

听大人打麻将聊天说过的什么“英雄救美”,难道不就是指这种情形?!耗子哥挺挺干瘪的胸膛,大步走过去。

然后就在他面前,女孩弯腰脱掉漂亮的红皮鞋,将碎花小裙的裙角系住,这么徒手爬了上去……

“请让一下。”干净得仿佛晨露滴落的声音让耗子哥不由自主后退两步,紧接着女孩手里牵着气球,稳稳落在树下的厚草丛中,然后蹲下将红皮鞋穿好,又解开裙角。

起身之后,女孩抬头望着还在发愣的耗子哥,从小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递过去,对方愣愣接下,女孩拉着气球,走了。

这当然不是他们之间仅有的相遇,因为那个时候,两人互相连怎么称呼对方都不知道。

他们互相之间认识和了解是之后的事情。

女孩叫冯浅浅,男孩就叫耗子哥。浅浅的家在很远的地方,她的父母离异,母亲去向不明,父亲常年在外,所以暑假时她就会到亲戚家里住。

他们都是半大的孩子,戒心没有那么重,一来二去就认识了。知道浅浅爱干净,耗子哥从来不许其他脏兮兮的熊孩子跑过去随便跟浅浅搭话,他自己也从那时起,每次打完架都至少把手和脸洗干净,还被手下那帮熊孩子嘲笑过臭美。

暑假从来都只有两个月,不会因为小小少年的某些心思而无限制延长。

浅浅的爸爸后天就回来接她走了。

耗子哥听到这个消息怅然不已,回家翻箱倒柜,把他那个早就没了的妈最宝贝的一个珐琅镯子找出来,硬是要送给浅浅。

“这是你的妈妈留给你的?”

耗子哥猛点头。

浅浅摇摇头:“那你保管好,这是你很重要的东西。”

耗子哥想说它一点也不重要,哥把这玩意儿扔柜子最里面的!哥的弹珠袋子都压着它!但是想想好像不对,如果不重要为什么要送给浅浅?她会不会不高兴?但是如果说它很重要,浅浅又一定不会收,该怎么说才好?

这时候耗子哥简直无比希望语文老师附体!

浅浅眨眨漂亮的眼睛:“耗子哥,收好吧,以后暑假我还会回来的。”

耗子哥还在从贫瘠的脑子里往外挖可以用的词,但他看书实在是看得太少了,只想得起来电视剧的台词,于是脱口而出:“这是定情信物!你要当我的、我的……女人!”

浅浅才上小学一年级,平时喜欢跳舞,基本不看电视,哪里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我不能收,谢谢你。我已经都叫你哥哥了,所以我已经是你的人了。”

两个人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不过当时耗子哥满心欢喜,觉得这就是对方答应了,晕晕乎乎揣着镯子回家,却不知道这就是他们幼年时最后一次见面。

后来耗子哥被他那个混成黑道老大哥的爹捡回去,因为对方的原配跟独子都死于仇家复仇,所以只能把情妇生的种抓回去养,耗子哥也获得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名字——郭凌。

由于父亲势力太大,郭凌根本没有反抗余地,先是被父亲养在身边,大了以后直接丢出国学习,回头继承家业——尽管怎么学习这小子都是一身洗不掉的匪气。

但是不管多大,郭凌的记忆中还是有一个穿着碎花裙子、小红皮鞋的身影。他知道她家里出了事,她被父亲遗弃了,变成了另一户人家的女儿。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她是他的人了!他会让她过上最好的日子!

郭凌得知木浅彤考到s市的那天,激动得差点没把自家酒吧掀过去。但是他拼命按捺想要去见木浅彤的心情,他不想打扰她干净纯粹的大学生活,除非她敢谈恋爱。

这次s市灾难爆发,他最初跟兄弟们一起帮助掉队的幸存者撤离,后来听说他的浅浅受伤入院,立即不要命地往医院赶——

因为她说过……

郭凌紧盯木浅彤:“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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