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会对面的街角,叶歌吟听着对面房子里传来的此起彼伏爆炸声,着急得来回踱着步子。
自从刘振明进了那道门之后,他就一直显得焦灼不安,心提到了嗓子口。
叶歌吟十八岁,正好是崇拜英雄的年代,在这个华人四处遭到了欺压,遭到迫害的北美洲,孤身一人刺杀掉美国总统,且安然无恙的现身多伦多的刘振明就是他心中的英雄。
而且短短几小时的相处,刘振明义干云天的豪气,无所畏惧的胆量,在他的心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怎么办?就算刘大哥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一条枪,他实在太冲动了,叶歌吟摸了摸腰际的左轮。
不行,我得进去接应他,他心中暗下决定。
叶歌吟正这样想着,转头一瞥,却发现自己父亲叶庭带着十数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叶庭身为会馆馆长,虽然平日在处理与白人交涉的外部事务上,多有忍让,但是他做事还算公道,在中华会馆中,还是很有威望的。
叶歌吟带着刘振明溜走不久之后,他就得知了消息,感觉不妙的他急忙带着十数人前来阻止刘振明,想不到最终还是来慢了一步。
“爹!”
“刘振明呢?”叶歌吟刚来得及叫了一声,便被叶庭打断话语,他一脸着急的问道。
“进了美国人的商会。”叶歌吟看向对面。
“他这是自寻死路,做事太过鲁莽,也好,他死了之后,一切都会恢复平静。”叶庭有些惋惜的轻轻叹了一口气。
如果真的碰到刘振明,叶庭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选择,是把他交给美国人,还是帮助他逃走,他心中也没有底。
或许,死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爹,你怎么这样说。”叶歌吟转过头来,一脸失望的看向他的父亲,接着目光变得坚定,转身就走道:“我要去救他!”
“逆子,你给我站住,你懂什么?”叶庭怒喝一声,手一扬,几名手下就围了过来。
叶歌吟只觉自己热血冲顶,陡地对着叶庭一把跪倒在地道:“我不懂,是的,我不懂!我只知道,在刘大哥刺杀美国总统之前,白人看我们的目光中,只带着轻视和不屑,但是现在,他们的目光中还有害怕,害怕他们一直当做蝼蚁的华人咬他们一口,爹,请恕孩子不孝,要是我今日死在这里,你就当从来没有我这个儿子。”
嘭嘭嘭!
叶歌吟连磕三个响头,额头一片血红,连地上的泥土也染红了一片。
然后他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朝对面跑去。
原本围着他的几名华人,似乎也被他的一段话触动了心扉,一时间都忘记了阻拦。
“逆子,逆子!”叶庭眼眶含泪,嘴唇颤抖,花白的辫子在风中飘来荡去。
…
商会里!刘振明走回过道,看着一地的死尸,用枪口卷起一件衣服,熬上鲜血,然后在粉白色的墙壁上轻轻一挥,一蹴而就,写下几个鲜红的汉字:主的审判,已经将临!
想要我的性命,就先小心你们自己的狗命,没有对错,只有生死,在这个残酷的时代,我能够做的,就是用自己的三尺青峰。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当做百万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