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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陕西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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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在过往的五千年岁月中,不知发生了多少故事,多少爱恨情仇,如今这些都被埋在黄沙之下,不被世人所知。而我的行业就是挖,把这些东西挖出来卖钱。盗人坟墓,虽然缺德,但为了一口饭吃,也不得不为之。

做我们这行的,胆子大是必须的。

不仅仅是要有胆去面对那些鬼怪,还有有胆挨枪子。我们这种人要是被抓住,关牢子里都算好的,都有可能直接枪毙。正所谓富贵险中求,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这些年来东挖西挖,也算是弄了不少宝贝,日子过的相当不错。

有钱了,自然会想女人。

这不,前些天我就找了个女友。

她叫秦晓雯,二十来岁,是个女大学生。别骂我老牛吃嫩草,男人都这样,越嫩的草越新鲜。而且她告诉我,她喜欢沧桑感的中年大叔,虽然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我还是挺开心的,毕竟我都三张多了,很想有个家啊。

……

秦晓雯是陕西人,放暑假的时候,她让我陪她回老家。说实话,俺有些小紧张。中国有句老话: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不顺眼。应该有这句话吧,如果没有,那就是我瞎编的啦。

陕西是个好地方,文化气息很浓,此地也有许多古城遗址。当然,都坍塌的不是样子,没什么价值,不过我却看得很开心。我很喜欢一个人在各地走走,感受异域他乡的情怀。前些年也一个人去过大漠戈壁,皇天后土下就只有自己孤单一人,斜阳落日,那意境特美,我都感动的哭了。

我是开车来陕西的,七八百公里的路,弄的我腰酸背疼。

……

秦晓雯家是在一座陕西古城中。

这是一座很荒凉的城,因为早些年这座古城遭过狼患,故而城里就只有十几户人家。狼患是解放前的事情了,这点大家不必担心。如今这个时代,狼是很稀少的动物啦,别说攻击一座城,就算攻击人的狼都很少。

狼患发生之时,确实很震撼人心。

当时的狼很多,一只只的聚集在城外。它们从狗洞中钻进城内,咬死了很多人,狼也是吃人的。

荒废的古城,很沧桑。

我和秦晓雯来到了她家,她家中有一棵三十多米高的白果树,正值夏天,树荫下很清凉。树荫下有一个三十来岁的消瘦男子坐在小马扎上,双眼呆滞无神,两手抄在那里。这人叫阿生,是秦晓雯的哥哥。

阿生是个傻子,平日里就坐在门口、树荫下发呆。

吃喝拉撒都是靠父母照顾,三十来岁了都找不到媳妇,又是痴痴傻傻的,看的人挺心酸的。秦晓雯对他这傻哥哥好的不得了,这次回来给阿生买了不少好吃的,她对我都没这么热情过。当然,我不会吃这大舅子的醋,再怎么说,人家也是个傻子,很可怜的……

……

秦晓雯的老爹骨架高大,两鬓花白,虽然年老,不过身上还是有一把子力气,身子骨挺健朗的。秦老爹扫了我一眼,眉头皱了皱,显然是觉得我的年龄有点大。三十来岁,也不算多么大吧?

十八新娘八十郎,一树梨花压海棠。

年龄相差六七十岁的夫妻都有,何况我和秦晓雯仅仅相差十来年。俺只想说,俺也年轻过。年轻时没钱找女人,已经够可怜的啦,等到三十岁才有机会完成二十岁时的梦想,这很悲催,不是吗?

况且现在讲究自由恋爱,秦晓雯应该是喜欢我的吧,当然,我觉得她更喜欢我的钱。可谁又不喜欢钱呢,我也喜欢钱,要是有钱,我何必去下墓倒斗当土老鼠,你以为这工作能让人好受?

“当家的,去杀只鸡来招待客人”,秦晓雯的娘亲开口说:“家里没什么好吃的,不过鸡是家养的鸡,比吃饲料长大的鸡要好吃一些”。

秦老爹去院子里杀鸡。

他做的就是杀猪宰羊的行当,故而杀鸡那是轻轻松松。平日里杀猪,身上的煞气很重,一般小鬼都不敢靠近这种屠夫。杀一头猪,猪主人就把一些猪下水之类的送他当报酬。这些脏肉不好吃,但是没钱啊,只能吃脏肉。

鸡是乌鸡,放在院子一角的灶台上炖的,乡土味极浓。

……

鸡肉煮好、端桌,之后我陪秦老爹喝了几杯。酒是好东西,我如今也是无酒不欢,而且喜欢烈酒,越来越好,最好是烧刀子,割的喉咙痛的那种。喝多了酒,有点上头,我就拍着胸脯说:“叔,你放心,我这人疼女人,你把女儿交给我,没错的!”

我是个很正经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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