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翰的脚力不是盖的。尽管有伤在身,但是阵阵传来的痛楚反而激发起了他的斗志,用奔跑的脚步配合神经的跳跃,俞挫俞勇。经年累月的骑着自行车,兼或步行穿越巢平的大街小巷运送快递,从城南到城北,从中心到郊区。无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冬酷夏,很少有什么困难能阻挡住他的脚步。同时也练就了很好的耐力与体力。
说起来有点好笑,林翰现在这么发狠的穷追曾勇捷,初衷真的不是想要路见不平,见义勇为。更多的心理是,他吃亏了。曾勇捷势大力沉的膝盖顶击,疼的林翰差点把魂儿都丢了,整个下巴现在还处在酸麻不适中。这样剧烈的疼痛瞬间就点燃了他“不报此仇誓不罢休”的熊熊怒火。无论如何也要追上前面的孙子,狠狠的揍上一顿而后快。至不济也要用膝盖顶他一下哪个部位,大伙都尝尝这是什么滋味。
曾勇捷可不这么想。后面的小子玩了命似的穷追猛赶,肯定不是和自己有什么私人上的深仇大恨。那么他搞不好就有可能和那两个便衣警察有什么瓜葛,甚至和他们就是一伙的。普通旅客经历了今天这样血腥残忍、过山车一样剧情的搏斗枪击场面,早就吓得心惊肉跳、毛骨悚然了。谁还会有闲心置自身的安危于不顾,孤单追凶?敢情这是敌人也有样学样啊,自己本来和邋遢教授就是一伙的,只是装作互相不认识先后混上车;没想到这小子和那俩警察也是一伙的,混到了自己的对面也一直在装傻。并且在最最危险的关口,奇兵突出,彻底搅乱了自己的如意算盘。
列车已经停稳了,两节车厢孤零零的矗立在铁轨上。枪声不时的响起,曾勇捷绝望得叹了口气,却没有勇气再冲回去,哪怕是回头看上一看。己方的武器只有一把手枪,还被自己踢到了座椅下面的深处。其余的人无非就是大刀片了。现在枪声比较密集连续的响起,那一定是那两个持枪的警察所为。自己仅剩下的两名同伙手持大刀片对上人家的手枪,结果可想而知。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火烧眉毛且顾眼前了。如今之计,只有逃跑,疯狂的玩命的逃!落在警察的手里,不用想半条生路也没有。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逃脱,留下这苟延残喘的一条小命,一切也才有希望。
把安危程度上升到生与死,曾勇捷的求生欲望高涨。脚下生风,跑的飞快。这附近是一片开阔的山坡地,因为沙石化比较严重,别说农作物,就是自然能生长出来的杂草都极为有限。脚下的黄土碎沙居多,一眼看不到边,全无任何遮挡屏障。要是不仔细观察,还以为就是一片茫茫戈壁滩呢。
曾勇捷并非“慌不择路”,他在有选择性的定向跑。哪里的草越多,就朝哪里跑。越跑草越多的时候,植被自然就会好起来。植被好的地方,就离有人烟,有可以遮挡隐藏的地方不远了。只要被他一头扎进随便一个小村庄或者茂密的丛林里,逃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林翰咬紧牙关,紧追不舍。曾勇捷可恶的很,跑动的时候脚下用力,捣起半人多高的尘土,一路不绝。远远看去,就像一条土龙,夹杂着沙石飞尘贴地飞行。林翰以手遮面,不时的要绕出来看清方向,待到尘土袭来,再绕往另外一边,重复着走s形,心头大骂曾勇捷卑鄙。
不过他也有好消息,身体传来的好消息。那就是飞芒萦绕在右臂之间,现在全速的奔跑,基本上不会觉得累。只是维系住自己正常的呼吸,让它保持匀称,脚下跑起来就格外的轻盈、自然。丝毫没有步履拖沓,体力不济的感觉。这又是一个重大发现,原来两条飞芒这么牛叉,可以源源不断的为他补充消耗掉的能量。可惜林翰现在跑动的已是自己的极速了,不可能再快。不知道飞芒的“限额”是多少,假如要是还可以更快,它们能不能更大力度的补充消耗的更快的体力呢?这种感觉非常奇妙,美的让林翰几乎都忘却了下巴上的疼痛。他甚至突发了一个奇思妙想:要是自己去参加马拉松比赛,凭借着飞芒的逆天能力,世界冠军岂不是唾手可得的事?不过不能肯定的是,飞芒或者也可能像蓄电池,它所带来的能量不知道会维系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