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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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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堡不能算是城市,而是座古老的城堡,有五座塔楼,最高中心塔楼高达六十多米,外墙皆用黑色的岩石垒成,从这片土地被曼瑟人夺取开始,一直是防御北方蛮族的前哨堡垒。直到自由纪中期,移民北方的人类和北方蛮族的关系开始稍微融洽了些,再加上自由十镇移民的努力,和北方蛮族的战争基本不再出现,于是黑堡的功能也在转变,成了北方的主要贸易镇。

黑堡外面都是围绕城堡的村镇,倒有点像兰德尔前世中世纪的城堡。

码头上也停着许多大型商船,以灰鹰城和坎斯路的居多,像黑鸦号这么大的远洋船倒是不多。

靠岸后,已是中午时分,黑鸦号上的船员们欢呼着冲向酒馆,而商人们皱着眉指挥手下人往贸易站搬货物,很多商人在一些贸易站里是有老顾客的,他们的一些货物可以直接批发给贸易站。

黑堡四周的小镇很大,至少有三分之一个星坠城那么大,但设施普通,以耐用为主,看起来就是个巨型的集镇,整个北地也就黑堡看起来有点规模。

由于黑堡是北地的商业中心,码头又是极为重要的地方,集中了大量的商人,这里的旅店普遍很大,风雪旅店则是最大的一家,夏季商船很多,旅店也挤满了人。

一下船,兰德尔便带领艾莉丝和梅琳达先去那里入住。

在风雪旅店定下房间后,兰德尔才转身要回家,但艾莉丝提出要去他那里做客,兰德尔当然不会拒绝。

“咦,哥哥回来了!”

安妮有双乌黑的大眼睛,和兰德尔一样,头发黑色,不过扎成了六条辫子,分成两半落在白色的帽子外面。她刚好在院子里,看到兰德尔进门,高兴的叫出来,本来要给个大大的拥抱的,但看到艾莉丝和梅琳达,立刻拘谨了起来。

“哥哥好厉害,一下子带了两位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过来。”

于是,那天拘谨的安妮都在艾莉丝和梅琳达面前猛夸兰德尔。

“哥哥很厉害的,罗杰斯大人的民兵训练营结束的时候,哥哥剑术第一名,闪避也是第一名,所以才进了罗杰斯大人的侍卫队,很多人可是只能去自己小镇的守备队的哦。”

“哥哥不仅会抓鳟鱼,还会烤鳟鱼,用木炭和文火,再放上冬香草,味道太棒了。要不要让哥哥给你们露一手?”

“对,今天晚上就吃烤鳟鱼,安妮也很久没吃哥哥做的烤鳟鱼了。”

“哥哥抓野兔也很厉害,北地的野兔,白白的皮毛,又长又柔软,做帽子最好了。你看,我的帽子就是野兔皮毛做的。”

“其实,冬狼皮毛做帽子也不错,就是太难猎杀了,史威佛叔叔都搞不定,但哥哥马上就能搞定了。”

“真的,安妮不会骗你们的,哥哥很快会成为骑士,成为罗杰斯大人的一员干将,猎杀一只冬狼很轻松的。”

诸如此类。

兰德尔快要吐血,就差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其实,原先那个兰德尔的理想就是成为圣盔骑士,可惜力量太低,北地伯爵的进阶骑士标准装备是魔法全身盔甲,重型魔法巨剑,都是附魔+2的装备,这是伯爵大人提供的军需品。

罗杰斯虽然为人严苛,但在自己的军队上一点都不吝啬,特别是他重点培养的骑兵团。重骑兵的制式装备最差也是定制的全身盔甲和骑兵巨剑,也都是魔法物品,一般骑兵的装备也不低。

原来的兰德尔可没能力拿到英雄腰带这种宝物,凭那么低的力量是很难拿的动的,而高敏捷反而要被浪费了。罗杰斯招他进入侍卫队,一方面是因为兰德尔的巨大潜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看到了这点。在处理突发状况上,兰德尔有更多的优势,也算是近身侍卫的很好人选。

所以,兰德尔直接走敏捷战士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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