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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争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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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定听了淡然一笑,接着道:“仁爱自然是好的,只是在儒家那里,他们的仁爱是不能贯彻到底的。因为仁爱和亲亲之爱,这两者之间,儒家更重视亲亲之爱。《中庸》有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爱一旦与亲亲之爱发生冲突,儒家的选择显然是亲亲之爱,是私爱。最好的证明就是《子路》里的那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亲亲相隐’。”

“《通典》第69卷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甲有一个养子,叫乙。乙长大后杀了人,告诉了甲,甲把他藏了起来,不过后来还是被抓获了。然后问应当判甲何罪?然后根据《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父亲包庇儿子是合‘礼’的,最后判甲无罪。”

“《后汉书*薛宣传》有载,丞相薛宣被申咸诬告而免官,他的儿子薛况收买刺客,将申咸斩于宫门处。薛况被捕后,依法该是‘弃市’之刑,但廷尉认为,按‘《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原况以父见谤发急怒,无它大恶。’结果仅将薛况处以‘完为城旦’郡三至五年的徒刑了事。”

“历史上那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需要我列举给你听么?”

“相反,墨家兼爱,以义为大,讲究‘举公义,辟私怨’,《尚贤》中更是提出‘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对不义的人不给他高官厚禄,不和他亲近亲密。大公无私!”

“墨家的人是这么提出来的,同样也是这么去做的。”

“《吕氏春秋*去私》中有记载:“墨家巨子来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王已经赦免了他。但是墨家巨子说:‘墨家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为了大义,他还是依照墨者之法,杀了自己的儿子。这些事情,儒家的儒生做得到吗?”

“可是史上也有不少儒者能够大义灭亲,大公无私!”屠夫强自辩解道。

“呵,先不说这些儒者到底是为了仁爱而大义灭亲,还是为了对君王的忠诚而大义灭亲。若是真的是为了仁爱而大义灭亲,那已经是墨家的兼爱思想了。因为儒家的仁爱,其理论根基是亲亲之爱。仁爱只是亲亲之爱的推而广之。”

“仁爱与兼爱,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博爱。但是在实际操作施行的过程中,面对一些特别的情况时,会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这是儒家和墨家两者根本思想的不同所导致的。而这些种种最后也会造成不同的社会影响。”

“亲亲相隐自然不对。”屠夫承认儒家的缺点。

李长定听了却是一笑,想起了主世界历史上的社会演变,为了让帝国社会认同亲亲相隐是错误的,花了至少有百年时光,期间各种论战,种种舆论喧嚣,后来者看去实在有趣。

“可是。”屠夫忽然话锋一转,振振有词地反驳道:“你不得不承认,儒家所提倡的由亲亲之爱推广而之的仁爱更加符合实际!人性自私,爱自己,爱自己的家人总是更加容易,做到这些再去爱别人,这更符合实际!墨家兼爱,以义为大,说的好听,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太不符合实际啦!”

“哈哈!哈哈!太不符合实际啦!太不符合实际啦!”李长定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太不符合实际啦!你终于说道点子上了!”

“先说儒家,爱自己的家人,再爱他人,由近及远,很美妙的公式,但是有多少人做到了呢?有多少人是止步于爱自己的家人,对别人总是无爱?我觉得,爱家人和爱他人并没有真正的因果关系!你之所以帮助那些老人是因为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么?你捐钱给那些重症病人的时候想到了自己的家人了?你去献血的时候想到自己的家人了?”

“只怕未必吧!人们做慈善的动机,应该更多的是于心中的慈悲怜悯还有社会责任与社会道德,而这份社会责任与社会道德其实就是墨家所说的‘义’,就是墨家提倡的兼爱!”

“其实,主世界虽然没有人高举墨家旗帜来复兴墨家学说,但主流思想中的许多说法和由此而来的社会制度与慈善机构却与墨家学说高度契合。只因人性复杂,自私是人类的本性,而‘兼爱’也是人的本性之一。”

“墨子提出兼爱的思想,绝对不是他个人浪漫的幻想,是完全符合人性现实的!”

这时李长定不由得想起以前看小说,方信曾有过感慨,慈善只是有钱人闲暇时的游戏。这显然是不正确的。这世上,总是有些人,并不富裕,但却愿意为社会做贡献,各种慈善捐款,各种资助贫困,略尽自己绵薄之力。例如那个不停捐款的保安,那个收养流浪儿童的清洁工,还有曾经那个做慈善做到累死的善人。(这些都是真实案例。)

这便是墨子口中的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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