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要尽兴,但酒若贪杯,便没意思了。
孤儿院,阴雨连绵。
那一年盛绾绾五岁,薄锦墨十一岁。
一辆黑色的商务轿车停在院子里,保镖将车门打开,小心翼翼的撑着伞。
穿着红色公主裙的小女孩从车上跳了下来。
黑色的小短靴踩在浸湿的地面上,同样黑色的短发却稍有蓬松,自然的微卷着,衬着一张五官精致娇艳的容颜,肤白而璀璨的笑着。
前面有一排身高不一的孩子站着,低着脑袋。
偶尔鼓起勇气觑见她的模样,也像是被灼伤一般,立即重新低下去。
唯有最高的那一个,清瘦而笔直的站着,身上是毫不合身且旧得发暗的衣服,一双眼清冽,冷漠,满身落魄而透着——
那一年的盛绾绾还不懂,多年后回忆才逐渐揣测得,那该叫,孤傲,不屑。
除去那披着麻布袋也乍见英俊的脸,那气息与眼神在这卑微乞求的氛围中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不过,她大抵也一直没有懂,她那一身干净鲜艳的红色和璀璨明艳的笑容落进他的眸底,一烙成印,经年不灭。
保镖撑着伞,护着走路不看地面的女孩一步步的走过去。
她顿足在他的面前,抬起脑袋,看着他,懵懂模糊的思考——
唔,长得这么好看的人好像不喜欢她呢。
那边,盛柏已经跟孤儿院的院长交涉完毕,身后的保镖牵着一个小女孩,中年男人穿一件深色的衬衫和手工西裤,走过来,拍拍她的脑袋,宠爱的道,“好了宝贝,我们回家。”
盛绾绾看了看自己爸爸,又看了看保镖牵着的那瘦弱的小女孩,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稚嫩的道,“爸爸,你说过带一个姐姐回去,可以答应我一件礼物,无论要什么都可以的,是不是?”盛柏爽朗的笑着,“想好要什么了?”
小手抬起,指了指立在她身前的少年,眼睛笑出了弧度,干净利落的道,“我喜欢他,把他送给我。”
被保镖牵着的陆笙儿看着那跟她年纪相差无几漂亮光鲜的盛绾绾,咬住了唇,五分钟前她也曾怯生生的祈求“爸爸”问他能不能带一个她的哥哥回去,回应她的是轻描淡写的拒绝。
薄锦墨十二岁,因那一句——我喜欢他,把他送给我,从落魄的孤儿一跃成为万众瞩目的“盛世”总裁盛柏养子。
从此,盛绾绾便认定,这个男人是给她的礼物,是她一个人的。
清水别墅区,出了名的有钱人地段。
盛家。
夜晚深深,一道深蓝色的闪痕划破暗色的苍穹,也照亮了乳白色的别墅。
盛绾绾一袭红色的长裙长至脚踝,纤细白皙的脚踩着宛若电影灰姑娘中的水晶鞋,茶色的卷发如海藻一般,美丽不可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