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盗贼的面前,蹲下身子看着他的眼睛:“你是谁?怎么会认识我?”
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生活节奏太快,大多数人接触的世界都只有上班的同事和偶尔几个朋友,我也不例外,而因为身份的问题,我更是很少与人接触。所以除了大伯外,这个城市里现在我还熟悉的,也只有王富贵一家了。
眼下这个盗贼居然认识我,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见我脸色有些不善,盗贼连忙扯掉脸上带着的头罩,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孔:“你看,是我。”
这张面孔看起来十分年轻,居然是当初我在鼓楼路见到的那个小白纸扎店的老板——白明昭!我家桌子上还丢着他的名片,而且就是前几天的事情,我记忆力还算不错,立马认出他来。
难怪这小子当初给我一副懒懒散散不务正业的感觉,而且想着盘店面出去,感情这家伙晚上做着另一项职业呢,好像在这个行业里还混的不错,当初那个死掉的盗贼可是喊他大哥的。
怪不得我总觉得他语气有些熟悉,可能因为他捏着嗓子说话,一开始声音嘶哑低沉,加上另一人喊他大哥,导致我以为他怎么说也是三四十岁的老男人了,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他。
人都说隔行如隔山,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看来这个白明昭也算是这个行业的“状元”了。
既然是熟人,办事也方便些,我把手一伸,放到他面前:“拿来!”
“拿什么?”白明昭一头雾水的状态。
我扫了他一眼:“别装糊涂,刚才说好的三十万,别想反悔。”
“这个。。”白明昭尴尬的笑了笑:“大哥,身上没钱啊!你想,干我们这行的,都是拿别人的现金,谁出门还自己带现金啊?”
听他这么一说,我才觉得自己有些猴急了,当下伸手回来,抓了抓头:“那好吧,这笔帐先记着,既是熟人,我就把你带到前面主街道路口,帮你打张车回家,记住,今晚的事情,不要跟任何人讲。”
我没有威胁他,可我知道,他肯定不会将给别人听的,一来今晚的事情太过诡异,那个穿碎花衣服的小女孩感觉就是非人的存在,他的一个同伴就死在她手上,他如果说出去,起码会被警方调查;二来他自己也被吊死鬼上身,鬼上身的人对于自己被上身的情况并不清楚,可因此阳气大衰,意识恍惚,接连几天做噩梦那是少不了的,他起码有一段时间心力憔悴、疑神疑鬼,哪里敢告诉给别人?
至于三十万,那是肯定要拿的,他从哪儿拿来的我不管,我们两人只是个交易过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存在其他理义的纠葛。而他的小白纸扎店地点我已经知道,也不怕跑了和尚。
白明昭连忙点头:“我明白,我明白!”随后又有些尴尬笑着:“大哥,我身上没带钱,要不您借我点打车用?”
我表示很无奈,当下懒得多说废话,一手将他担起,随即来到外面的主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