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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湛蓝被那些穿着制服的警察带走,冯冉冉急得快哭出来,她红着眼大声质问肖韵琛,“肖韵琛,你真的这么无情?好歹秦湛蓝她跟过你。”
猛地,湛蓝停下步子,身后的警察是个急性子,推了下她,“快走。”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砍门花了太多力气,她现在觉得浑身疲软,被警察这么一推,她身子一踉跄,差点摔倒,幸好手边就是墙,她及时扶住才没跌倒,她回头时,看到肖韵琛插在裤兜里的手拿了出来又不协调地插回去,而他眼神中分明写满了不耐烦与厌恶。
都说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男人亦过之不及。
她瞧着他,视线却一点点模糊起来,在泪水彻底淹没眼眶之前,她又回过身去,淡淡说了句,“嗯。是该分手了。”
好似对这个自始至终都镇定的可怕的女人来说,分手也是件无关痛痒的事。
他们不知道的是,“分手”二字,从她嘴里吐出,像是耗尽了她所有力气,他们整整谈了四年的恋爱,到此结束,不得不结束,结束得如此不堪。
是怎么从派出所出来的,又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她受了风寒,发了高烧,浑浑噩噩的都不大记得清,她生了一场大病,叫做肖韵琛的病。
终于明白爱一个男人有多深,忘记他时就有多痛苦。
那之后,他就没来过出租屋,可他们相处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她是自由工作,习惯睡懒觉,他起得比她早,会为她煮上一锅红薯粥或是赤豆粥,叮嘱她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吃早饭,上班之前,他总会来到床边亲吻她的脸唇鼻,在她呼吸间留下他须后水清爽干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