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也是红心。”黎相宇笑得灿烂。
“你是黑心。”艾沫惜自己也咬了一口,入口醇甜,高兴地和他斗着嘴抬着杠。
“沫沫你真没良心。”每次都得出这个结论。
艾沫惜又拿一个猕猴桃剥开:“冬青找到开饭馆的地方了。我去看过,好像还不错。那一片的写字楼和商场很集中,应该生意不错。”
“那就开动。”黎相宇出发之前就交待艾沫惜办这事,现在回来就有结果,真是一件好事。
“转让费蛮高的,二十几万呢,房租也不便宜。”艾沫惜没做过生意,也弄不清楚这转让费是从哪来的。
“位置好就值这么多。”黎相宇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又出来了:“明天带上公司的律师去看看合同有没有问题,尽快办了,省得冬青那小子整天缠着我无事晃悠。”
以前黎相宇没和艾沫惜谈恋爱的时候,于冬青的杂事会比较多,当然,全是些狗血之事。但现在就少得多了,艾沫惜没什么需要监视跟踪的,黎相宇也不需要他做饭。
“我和冬青聊过。他不同意饭馆写他的名字,他不要。”艾沫惜有些头疼,那人不是一般的固执。
“傻瓜,用你的名字,让他跟你入伙。”黎相宇出着主意。
黎相宇果然是了解于冬青的,所以在对方还三推四拒五徘徊的时候,一张协议啪地摆在桌上。
他装模作样地跟于冬青说,这饭馆是送给沫沫的,但沫沫有自己的工作,太忙,没时间管。既然于冬青整天吵着闲得无事,那就去帮沫沫管饭馆。
怎么叫管?其实就是全交给于冬青打理。赚了五五分帐,赔了算沫沫的。相当于一方金钱投资,一方技术入股,听起来合情合理,于冬青要是再推三阻四,便矫情了。
于冬青苦笑着摇摇头,看来这辈子都还不清黎总的债了。
开业那天,黎相宇送了于冬青一套像样的西服。穿在他身上,尽管看起来有些腼腆木讷,倒也显得清秀。
他跟着黎相宇已经有那么两三年的时光,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挺胸直腰还是会的,偶尔开个跑车,只要不说话,也算是很显风采。
青涩与土气,都渐渐褪去。此时穿上一身西服,仿佛换了一个人,从里到外,都是新的。
饭馆不算大,一百多平米,装修得简洁干净。里里外外的人员,于冬青都一应安排好。这小子虽然没做过生意,但头脑还算灵活。跟在黎相宇身边久了,听人家时常说些管理上的法则,自己琢磨琢磨,也像那么回事。
一件大事,就这么尘埃落定。从此,于冬青也不至于整天打电话找黎相宇要事情做。哪怕去给艾沫惜充个手机费,也跑得乐颠颠当成大事办。
男人得有事业,这是黎相宇一再强调的言论。有了事业,才好泡妞。不是说那妞得用钱买,人家总得要看你能不能给她一份好的生活。
所以,于冬青忙开后,妞,来了。
那是个不算漂亮却水灵的姑娘,说话有些口音,不太让人听得懂。苍县的口音,艾沫惜领教过,直伤等于吉祥,直伤玉意等于吉祥如意。
十分坑爹。
这姑娘叫金银,外号唤金银花,这是自小就被叫惯了的称呼。金银花姑娘走南闯北好几年,当然已经不全是苍县的口音,但比苍县口音听来更让人起鸡皮疙瘩。
她偶尔还夹杂着普通话,又串点苍县式英文,总之不搞个花里胡哨不算完。
黎相宇本来一腔热情要撮合这两人重新来场电光火石的恋爱,但一见之下,立时打消了念头。
懵懂少年郎的梦,最易在无人的夜晚无声来袭,黎相宇自己就深有体会。
一个曾经什么都没有的少年,为了心怡的姑娘,翻山越岭。那条路,他走过,还是开着车,太深有体会。人家可是用脚走,一步一步,天为床,地为被,走到哪,睡到哪,走了几天几夜,压根就没算过。
一场年少的风花雪月,无比迷醉。
可是黎相宇见了那位金银花姑娘之后,长叹一声,跟艾沫惜说,冬青那小子,看来打光棍还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