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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欲买杏花同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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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九上前拉住叶孤城的衣角。其实,他从小到大,哪里做过这样示弱的动作。虽然名义上是侍妾所出,可是顶着“太平王府唯一活下来的孩子”的名头,那个人敢小瞧了他去。只是,面前这个人,是他哥哥。

哥哥。他虽然年岁尚小,却也知道,这个称呼不能大大方方的宣之于口,至少现在不能。他生生将这两个字咬碎在嘴角,只是固执的拉着面前的男孩的衣角,他向来不是羞于示弱的,因为有的时候,示弱,反而能达到目的。

对于这个哥哥,是他模糊的执念。他所要做的,是尽自己所能,留下他。这是一种孩童的天性,小孩子对于想要的东西,总是撒泼打滚大哭大闹也要得到。此时宫九也不过三岁稚龄,纵使日后他是江湖朝廷上惊才绝艳的九公子,现在的手段也不过是如此了。

叶孤城随着老管家转身的脚步顿住了。

他何尝不是欣喜。找到了这个他相处了母亲腹中八月,出生不过两天便不得不分开的弟弟,他是极为欢喜的。然而他毕竟不是真的三岁,他知道,任何过分的亲近,都是给弟弟的生活徒增危机。

然而,他还是忍不住停下了,因为那只还带着五个肉坑坑的小手。那只手怯怯的,软软的,又分外小心迫切的捏住了他的衣角。虽然只是衣角,却仿若捏在了他的心上。叶孤城是惊喜的。因为弟弟并不是如他一般的生而知之者,他亲近自己,完全是血脉之中烙印下的亲密。更何况,此刻,他还易着容。眼角眉梢跟宫九都全然不似,叶孤城其实是完全没想到那孩子会认出自己的。

太平王还沉浸在得到女儿和失去挚爱的大悲大喜中,根本不曾注意这边的动向。叶孤城瞄了一眼专注于襁褓中女婴的男人,伸出同样肥白的小手,在宫九手中写下两个字“子夜”。他确定弟弟是认识这两个字的,因为纵使娘不爱与自己念叨弟弟的种种,老管家也总是能透露几分的。

老管家说过,他家弟弟已经能修习内力,那么认识些许文字必是必然的。指间残存着幼儿掌心特有的温润暖腻的触感,叶孤城只觉得指尖一片软腻。

宫九却低下头呆呆的看着手掌。也许是因为在屋外等了半夜的缘故,哥哥的手指有一些微凉,那些凉意透过他的掌心,向他的心房漫去,转变成了惊人的暖意。

原来哥哥摸起来,是这个样子的么?如果能多摸一会儿就好了。宫九慢慢收紧了小拳头,努力记下刚刚的触感。然后,他能做的,只有回房等待。等待子夜时分的降临。

太平王府渐渐欢腾了起来。今夜,他们王爷终于有了嫡出的孩子,虽然是个女儿,却万分得王爷的喜爱,降生当天,太平王就为女儿向皇帝请旨册封郡主。须知,皇室的郡主名头并非泛滥,寻常宗室女子被册封郡主名分,多半是为了和亲。纵使是亲王的女儿,也多半是出嫁之前父兄请旨册封。像这般出生就得到封号的,一是需要父亲的绝对宠爱,二是需要家族的绝对实力。

没有人注意到,在府中丫鬟婆子漫天的恭维声中,他们的小世子的房间里,来个一个同样粉琢玉砌的男童,若看得仔细,定然能够发现,这个男孩儿无论从面目还是衣着上,都和他们的小世子别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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