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我们横行黄山已经多年了。没人敢不服从。现在有一个叫吴家村的小小村子,有个叫吴风的豆丁点大小的竖子,居然敢挑衅我们,你们说,该怎么办?”王伯出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口钢刀,眼神圆睁,问同伴们道。
“血洗吴家村,鸡犬不留。拿下那竖子的脑袋当球踢。”
几乎是异口同声,这一群悍贼们,说出了自己的口号。没错,血洗村庄,鸡犬不留,拿下对方的脑袋当球体,这个是他们最擅长的,也最能干的事情。
“好。牵了马,走。”王伯对此大感满意,将手中的钢刀往肩膀上一抗,招呼了一声,率先走了出去。
“诺。”
有同伴应诺了一声,牵了一匹马,然后翻身坐了上去。这马倒是好马,高大肥壮,一看就知道是上等战马。
马上的山贼也是不俗,身材高大,杀气十足。只是,这马给了部下,王伯自己反而步行,却是让方平比较疑惑。
他一边跟着王伯等人往吴家村方向而去,一边问身旁的一个山贼道:“这有上等的战马为什么大人自己不坐,反而给部下坐呢?”
这山贼闻言白了一眼方平,然后一脸自豪的说道:“这是我们家大人的计谋,有些人讲究的是she人先she马,擒贼先擒王。大人与人厮杀多了,总结出的经验。坐高头大马的,多半最先死。脑袋被驴踢了,才会坐马。”
“额,山贼厮杀规模小,擒贼先擒王也容易。这经验是不错。”方平一听,想想也对,不过,被一个小山贼给鄙视了,方平心下有点纠结。
不过,随之而来,方平又有一个疑惑,不由问道:“那干脆就不要马了,为什么要带上马呢?”
山贼闻言给了一个更白痴的眼神,鄙视道:“坐高头大马的,别人一见就以为是我们家大人。别人弓箭往高头大马上招呼,那马上的人多半是要丧命的。别人就以为我们家大人丧命了,于是大半会喊降者不杀,高高兴兴的接收俘虏了。这时,我们家大人再雄起一下,就能趁虚而入,将敌人打的屁滚尿流。这是我们家大人的计谋。”
“原来如此。”
做山贼还讲究机谋,这让方平汗颜。但是一听,这歪理还挺有道理的,顿时,方平肃然起敬,加信心暴增。
“本就百分百能屠灭吴家村了,现在这王大人还出奇的足智多谋,那小小的吴家村,小小的吴风岂不是手到擒来?嗯,大功一件已经是入我怀中了。”
方平心中更美滋滋了。
什么是山贼,就是山里的强盗,对于这样的大山,熟悉的就像是自家的院子。因此,这一伙山贼走的极快,只花费了半天,就翻越了一百多里的山路。
慢慢的接近了吴家村了。
“大概走个四五里路后,就是吴家村了。”距离吴家村大概还有四五里路的地方,方平指着远方,介绍道。
此刻,方平已经气喘吁吁了。昨夜脱逃,连夜走了一百多里的山路,现在又回来,基本上耗尽了他的体力了。
但是他的心中却是非常亢奋,大功就在眼前啊。
“嗯。”抗刀而立的王伯闻言点了点头,他的脸上闪过几分谨慎,朝着后方同伴呵斥道:“山民一般都有做猎户的时候,这一点你们都知道,都谨慎一点,防备对方的弓箭。”
“诺。”
百余号山贼齐齐应诺了一声,随即在王伯的率领下,浩浩荡荡的往吴家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