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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回: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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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帐外,一队长得望不到头的队伍正缓缓向西边而去,队伍里全是平民,惊恐而疲惫。

幸好,不断有士兵将热食和水递到他们的手中,这些东西,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得到了。

“再坚持一下,等到了薇山城,一切都会好的。”士兵们这样温声安慰他们。

这些话似乎比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到肚子里的食物更有力量,疲惫的队伍重新焕发了力量。

这些,都是从下四城中解救出来的居民。

高歌判断,云中国决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卷土重来,分散防守只会重蹈覆辙,被各个击破。

所以,他决定放弃下四城,将力量都集中在薇山城,捏紧的拳头比分散的指头更坚强,这是他作出这个决定时对众将说的话。

与这些疲惫的难民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正列队于大帐外的一百多名喜气洋洋的年轻士兵,他们,都是即将获得荣誉的勇士。

年轻的城主正一个一个地给这些勇士佩戴上特别打造的勋章,并耐心地一一听取这些勇士的事迹,再给予热情洋溢的鼓励。

“城主大人,就是这个小伙子在追击中发现了巨木城城主格罗斯,并一箭射死了他。”卓拉纳马引着高歌来到一名站得笔直,胸膛挺得老高,一脸机灵的年轻战士面前,介绍道。

“好小子,这枚银薇勋章,你当之无愧。告诉我你的名字。”高歌热情地注视着年轻战士的眼睛,一边从卓拉纳马手中接过一枚银薇勋章。

“斯金纳尔,十七岁!”年轻战士大声报告,年轻的脸庞因为兴奋而通红。

“听你的口音,你是北方人,是来到薇山城的难民吗?”高歌一边关切地询问,一边为斯金纳尔佩挂上银光闪闪的勋章。

“是的!”斯金纳尔继续大声回答,“我来自王国北境的庐西郡,我的父亲曼彻伦尼曾在三十年前参加过抗击曙光军入侵的战斗,我是他的第四个儿子。父亲说他已经老了,没办法再拿起刀枪保卫自己的家园,所以送我参军,让我代他守护薇山城。因为,薇山城是我们的第二故乡!我们,绝不能再当一次难民!”

众人皆笑。

“你父亲说得好!”高歌大声夸赞,“为保卫自己的家园而战,这,也是我们能取得这次胜利的原因。代我向老英雄转达敬意,告诉他,他有个很棒的儿子!”

“是!”斯金纳尔有力地敬了个礼,开心道:“我父亲从小最不喜欢的人就是我,总喜欢数落我这里不好,那里不对。这回,我要让他好好瞅瞅这枚勋章,让他也为我骄傲一次。”

高歌有力地按住了这名比他小不了几岁的年轻战士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道:“不,小伙子。相信我,你的父亲,从来就没有不喜欢过你。他愿意为你,随时献出自己的生命。你从来,都是他的骄傲。因为,他是你的父亲。”

……

簇岳王国的心脏,中原九州十大名城之一,群山簇拥的明珠,辉煌的雪围城。

巍峨的王宫连绵广阔,在王宫最中心,最壮观的宫殿中,国王的政务书房里,国王与他的四子,一坐一立,相对而谈。

“戈尔登,你都知道了吧?”菲力迈恩二世问。

“是的,父王。”戈尔登顿首道:“东部军区总司令瓦西里斯特上将两天前以五个军团的劣势兵力用巧妙的斜切阵突袭两倍于已的赤川军,把他们赶回了赤川江以东。听说,被杀死和落入江中溺死的敌兵有两万多,江水都被鲜血染红,成了名副其实的赤川。”

“御林军疾风军团第五联队的联队长佛郎西斯骑士,在前往北部前线传达父王重要命令时,刚好遇到敌军发动进攻。他一马当先,冲入敌群,往来杀透敌阵十八次,斩杀敌军五百三十四名,包括少校军官五十八名,中校军官十六名,上校军官九名。被誉为曙光军后起之秀,有山地战之花美称的规秀阿部少将,也被他一击毙命。可以说,佛郎西斯骑士几乎是以一人之力,击退了这次进攻。”说起这些时,戈尔登的眼中洋溢着特别的神采。

“最让人惊喜的是来自南境的消息。”菲力迈恩补充道:“薇山城的城主,高歌.霍顿,小小一个男爵,以区区两千兵力,居然击败……不,是歼灭了云中军两万人的偏师,解了雁回关之围。甚至连云中国的世子,都丢了性命!奇迹啊!”

“是的。”戈尔登微笑道:“这的确是一个奇迹,这位高歌男爵,让我印象深刻。”

“戈尔登。”菲力迈恩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又垂下眼皮,缓缓道:“王国现在需要这样的奇迹。而创造这三个奇迹的人,都是由你推荐的。不得不说,你很有眼光。”

“这只是我的运气罢了,一切都有赖于父王的圣明。”戈尔登谦虚地微微顿首。

“运气,也是一种实力。”菲力迈恩摆了摆手,轻轻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我决定了,晋升瓦西里斯特为王国的元帅。封佛郎西斯为男爵,他也不用回王都了,就地晋升他为军团长,那里更适合他。据说,现在他的威名,已传遍了北部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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